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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旅游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冬季旅游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19-06-26 未知 返回列表

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8号)文件要求,按照近期省政府的工作安排。自即日起,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冬季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牢固树立抓安全没有“淡季”、“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把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旅游安全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巩固全省旅游行业持续稳定的安全形势。

二、检查内容

(一)旅游企业制度建设情况   

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农家乐、乡村旅游示范村、旅游汽车公司等旅游经营单位是否依法依规经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旅游经营单位在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设立专(兼)职安全专管员的情况;旅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适时修订完善及演练;签订安全责任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旅游经营行为。

(二)旅游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1.旅行社企业检查是否租用取得旅游包车运营资质的旅游车辆以及是否建立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驾驶员资格和车辆安全状况制度等;是否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等;是否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等情况。

2.A级景区检查景区内重点危险路段、游览索道、游船、游乐设施、涉水项目及疏散通道和其它大型娱乐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A级景区流量控制、客流疏导和流量提示等应急措施制定及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应急预案及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制定情况;高风险旅游项目等安全排查情况;景区医疗救护点配备情况等。

3.星级饭店、农家乐、乡村旅游示范村等单位检查消防、燃气、电梯等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和餐饮卫生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厨房、餐厅、酒吧、仓库等食品、饮料的生产、加工、储存情况;温泉、游泳池、桑拿等项目的酒店和旅游村配备安全呼叫装置、安全救护设施及药品、专人巡检情况等。

4.旅游汽车公司检查企业设立安全管理、培训和检查、保险制度情况;车辆检验管理情况。一日三检制度落实情况。驾驶人员的资质审核情况等。

5.旅游经营单位所有在建工程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工期定额管理规定,赶工期、推进度、突击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施工现场用电、用气、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冬季施工措施、防火防中毒制度是否落实;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电梯、塔吊、起重机、架桥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及脚手架的搭设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存在松动、失稳、倾斜等因素。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12月20日)。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督导辖区内各类旅游经营生产单位和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的主体责任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督查检查(12月20日至1月20日)。省旅游局将组织5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市旅游冬季安全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检查。

(三)整改提高(1月20日至2月20日)。各市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检查组实地抽查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指导旅游经营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于3月10日前书面(单位印章)报送省旅游局冬季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局监管处)1份,同时请将电子件发送至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成立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做到部门明确,职责明确,人员到岗,专人到位,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大检查的组织保障工作。同时,要督促旅游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旅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严格检查,创新方式。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依法严查快处非法违法行为。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查出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广大旅游经营者和游客积极参与、积极支持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旅游安全隐患,切实增强旅游安全的自律意识。要加强典型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冬季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

(四)全面推进,标本兼治。各地要把冬季安全大检查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形成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对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追究和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

附件:陕西省旅游局开展冬季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doc

联系人:左军荣  高阳    电话\传真:029-85261879

邮  箱: 735909571QQ.com


                            

                                                                                                                        陕西省旅游局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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