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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旅游局纪检组发出通知要求严明国庆期间的纪律
2019-06-26 未知 返回列表

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驻局纪检组就国庆期间廉洁过节发出专门通知,强调过节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是重申纪律要求。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驻局纪检组严肃郑重强调过节纪律: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用公款接亲访友、外出旅游;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本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敛财;严禁违规收受服务对象和下属工作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扎实开展教育。要求机关各处室充分认清形势,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节前开展形式多样的节前教育,夯实党员干部严守纪律的自觉性。同时,处室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职责,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运用多种形式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监督管理,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节日期间,驻局纪检组将对全局党员干部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进行举报,驻局纪检组将认真核查各类问题线索,对顶风违规违纪者,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者本人的责任,而且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陕西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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